地方标准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唐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隆达骨质瓷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国忠、顾大海、肖立阁、梁启华。
地理标志产品 唐山骨质瓷器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唐山骨质瓷器的术语和定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唐山骨质瓷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3522-2008 骨质瓷器
GB/T 13524.2-1992 陈设艺术瓷器器皿瓷
3 术语和定义
GB/T 13522-2008和GB/T 13524.2-1992中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唐山骨质瓷器
在本文件第4章范围内,选用唐山市行政区域保护区范围内的达到成分规定含量的陶瓷原料,按唐山骨质瓷器生产工艺生产的骨质瓷。
4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唐山骨质瓷器的地理标志保护范围限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范围,即河北省唐山市现辖行政区域的路北区、开平区、路南区、高新区4个区域, 见附录A。
5 产品分类
5.1 按产品装饰分为唐山骨质瓷白瓷、唐山骨质瓷彩瓷。